施工现场防火基本要求
1.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。其宽度不得小于3.5m,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,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、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。
2.开工前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,有条件的,并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、消防栓砂箱等。
3.施工现场用电,应严格执行有关“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”,加强电源管理,防止发生电气火灾。施工现场存放易燃、可燃材料的库房、木工加工场所、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。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,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。
4.电焊工、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、气焊切割作业,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。用火前,要对易燃、可燃物清除,采取隔离等措施,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,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。用火证当日有效,用火地点变换,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。
5.施工材料的存放、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,确保施工安全。
6.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,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。
7.施工现场严禁吸烟。
8.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,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,必须根据不同等级执行审批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