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管理”的方针,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和“管施工必须管安全”的基本工作原则。
2、严格落实技术交底、安全技术交底,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,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,遵章守纪,听从指挥。
3、机械设备、机具使用必须做到“定人、定机”制度,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、电气设备非工种人员不得任意动用,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。
4、加强施工现场风险管理,开工前、分部分项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及评价,确定项目危险、有害因素。
5、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,必须系好安全带,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。
6、电动机械设备,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,方可启动使用。
7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,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。
8、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,任何人不准任意拆除、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;因作业需要拆除的,作业完毕后,必须立即恢复。
9、施工场地内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,严禁材料乱堆、乱放,不整齐,无标示牌。
10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,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。